個人所得稅(個稅)的申報范圍主要包括哪些
日期:2025/5/30 19:01:30 / 人氣:0
在中國,個人所得稅(個稅)的申報范圍主要包括以下情況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》及其實施條例規(guī)定:
一、需要申報個稅的收入類型
1、綜合所得(按年合并計稅,適用3%-45%超額累進稅率)
工資、薪金所得:任職或受雇取得的收入(包括獎金、津貼、補貼等)。
勞務報酬所得:個人獨立從事非雇傭的勞務所得(如設計、咨詢、講學等)。
稿酬所得:出版、發(fā)表作品取得的收入(減按70%計算,再按20%優(yōu)惠稅率)。
特許權使用費所得:提供專利權、商標權等使用權取得的收入。
2、分類所得(按月或次計稅,稅率不同):
經營所得:個體工商戶、個人獨資企業(yè)等生產經營收入(適用5%-35%稅率)。
利息、股息、紅利所得:投資分紅、存款利息等(稅率通常20%)。
財產租賃所得:出租房產、設備等收入(稅率20%)。
財產轉讓所得:出售房產、股權等收益(稅率20%)。
偶然所得:中獎、獲獎等意外收入(稅率20%)。
二、需要辦理個稅申報的情形
1、日常預扣預繳:
大部分工資薪金由單位代扣代繳,但納稅人需核對信息(通過“個人所得稅APP”)。
勞務報酬、稿酬等由支付方代扣代繳,個人需確認申報情況。
年度匯算清繳(次年3月1日-6月30日):
2、需辦理匯算的情形:
年收入超過6萬元且有多處收入。
勞務報酬、稿酬等未足額扣除費用(可減除20%或800元/次)。
需申請退稅(如預繳稅款多于應納稅額)。
專項附加扣除(子女教育、房貸利息等)未足額享受。
3、無需辦理的情形:
年收入≤12萬元且補稅≤400元。
已預繳稅額與應納稅額一致。
4、自行申報(取得收入無扣繳義務人):
個體工商戶、自由職業(yè)者等取得經營所得。
境外所得、財產轉讓等特殊收入。
年所得超12萬元且需補稅(注:2019年后年收入12萬不再單獨作為申報條件,但需結合匯算情況)。
三、免稅或不征稅收入
國債利息、保險賠款、退休工資等。
符合條件的補貼(如差旅費津貼、獨生子女補貼)。
省級以上獎金、福利費、撫恤金等。
注意事項
專項附加扣除:子女教育、繼續(xù)教育、大病醫(yī)療、房貸/房租、贍養(yǎng)老人等可稅前扣除。
稅務稽查:虛假申報可能面臨補稅、罰款甚至刑事責任。